據了解,隨著薌城經濟的發展,流動人口大量流入,隱藏流動人口中的少數流竄犯罪嫌疑人利用出租房頻繁作案,導致出租房中發案率明顯增多,給治安管理帶來新的挑戰。
為了加強和規范流動人口出租房治安管理,此次出臺的互聯網出租房信息申報系統將采用互聯網、手機短信、語音電話三種申報方式,依托中介機構管控流動人口。
通北派出所吳所長介紹,震驚全市的3·8金碧輝煌案件中,兇手就是在市區租房的外來人口,出租該房屋的中介機構還被判處負有連帶責任,被罰款8000元。
“此舉主要是為了打擊流動人口的違法犯罪活動”,漳州市二手房中介協會理事長黃亦忠這樣表示。
對于未履行職責的中介機構,公安機關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罰,對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,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、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,處200元以下罰款;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,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,處200元以上500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。
據悉,薌城區其他6個街道辦隨后也將相繼展開此項工作。(朱遠娥)